OBP海洋塑料認證簡介
OBP是一種“塑料廢棄物”(微塑料、中塑料和大塑料),位于距離海岸50公里以內,且這些廢棄物無人管理或管理效率低下。被放置在垃圾填埋場或受管控的垃圾場的塑料廢棄物,不被定義為OBP。然而,當被丟棄在一個不受管控的或者非官方的垃圾場時,這種廢棄塑料被認為是OBP。
零塑料海洋組織(ZPO)與世優集團(Control Union)合作開發趨海塑料(OBP)認證計劃以推動海洋的保護作為一項全球性的倡議,趨海塑料(OBP)認證計劃呼吁各行各業的企業、組織和個人加入我們,共同致力于保護海洋。
OBP認證計劃的目的是防止進一步將塑料排放到海洋中,確保塑料廢物不會在自然中被遺棄到海洋地區。該認證不僅是環境標志,可證明OBP在回收市場的來源和產銷監管鏈;如果它被塑料行業廣泛使用,它也是減少海洋污染的有力工具。我們都知道,海洋正受到塑料污染的巨大威脅,而全世界40%的人口直接依靠海洋,因此盡快采取行動至關重要。
OBP認證要求:
參與認證的單位應通過對河道附近、海岸線邊界附近及離海岸線一定距離范圍內被遺棄的塑料廢物進行回收,從而減少或阻止該范圍內的塑料廢物被河道、潮汐等沖刷到海洋。
OBP收集組織標準:使進行廢棄塑料收集和環境清潔的組織能夠證明其收集的塑料來自海洋邊界。收集組織應具備協議和控制過程,以保證從收集點到OBP的最終目的地具備可追溯性。
對于協議和控制過程的要求標準:
a) 在收集結束或在后勤中心收到后,所有收集的OBP應按類別進行目視檢查、大小(如有需要,體積測量)、稱重和記錄。如果塑料已被壓縮,則應在記錄中提及該情況。這些信息可以包括在收集或購買期間填寫的日常記錄中。
b) 收集組織可將收集的OBP分類為三類:1) 河回收物,2) 可再利用物品,3) 最后處置物品。這種分離只可能是為了將OBP出售給第三方進行回收或再利用驗證,或者,如果收集組織本身參與回收或重復使用,則對所有或部分OBP進行評估。在這種情況下,本組織應根據需要測量體積,并對每一類別分別進行稱重。
c) 對于OBP的銷售,本組織可能參與清潔、洗滌、去除貼紙、分類、壓縮(打包和運輸包裝等)的操作。經過這些步驟后的OBP部分需要進行正確注冊。
d) 收集組織應選擇至少一種供應鏈模式(參考附件二)并遵循附件中規定的要求。
OBP基本邏輯:首先進行廢棄物的收集或清理,然后進行價格穩定和再生過程。只有當良好的收集創造了足夠教量的必要流通量時,下游的再生和制造項目才能實施。

OBP商標和標簽的用途:
1、有資格使用OBP促銷標簽;
2、作為合格證持有人的地位可以在網站、社交網絡、名片、印刷材料、促銷物品(T恤、帽子、橫幅等)或本組織認為合適的任何其他公司通信中使用OBP促銷標簽來推廣;
3、有資格使用產品OBP標簽的產品涵蓋的海洋邊界塑料中性范圍;
4、企業需要在任何公開使用OBP標識之前參考文件“Logos使用和索賠指南-OBP-LOG-GUl。不遵守這些準則的組織可能會失去使用OBP商標的權利;
5、企業應要求其CB批準預期的藝術品,并應保存一份由CB發送的OBP促銷標簽和產品標簽的所有批準用途的登記冊,不得使用OBP和ZPO商標:
(A),可能對OBP認證方案造成混淆、誤解或信譽損失的方式:
(b),以一種方式表示,初級專業人員認可、參與或負責本組織在認證范圍之外開展的活動,
(C),促進OBP認證未涵蓋的產品質量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