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評價體系簡介
ESG是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的縮寫,是近年來金融市場興起的重要理念和企業行動指南,亦是可持續發展理念在金融市場和微觀企業層面的具象投影。該理念的核心觀點為:企業經營活動和金融行為不應僅追求經濟績效,而應同時考慮環境責任、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因素,從而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于2004年提出了ESG概念,得到各國監管機構及產業界的廣泛認同,引起國際多邊、雙邊組織的高度重視。當前我國ESG發展尚處于萌芽階段,大多沿用國際ESG理念的定義。
國際國內ESG評級體系的特點
當前國際主流機構ESG評級體系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五方面:一是評估中的內容均涉及環境可持續性、合規程度、利益相關方、風險管理等;二是指標體系同時包含定量和定性指標,并通過將指數標準化,做到跨行業可比;三是信息主要來自企業自主披露的信息;四是采用第三方機構的服務,利用第三方機構提供深入和具體的上市公司數據及分析,為企業的評級過程提供補充;五是國際主要ESG指數評級公司(道瓊斯、MSCI等),均通過其ESG指數產品,擴大地區覆蓋范圍和市場影響力,在一定程度上達到推動ESG信息披露標準統一的結果。
我國ESG評級體系將上市公司的行業特點和行業數據納入考量的因素,由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3個維度,14個主題、22個單元和100多個指標構成。評級的基礎數據來源于企業的年報和各個機構發布的相關信息。我國的ESG評級體系的特色在于:一是在考慮國際慣例的同時,不忘與本土實際相契合,選擇有關民生和企業社會責任等熱點問題作為指標;二是我國的ESG評級體系同時考慮主觀和客觀的因素。既有主觀因素的定性指標,也有客觀性的定量指標,包括股票質押、違規擔保、綠色收入和每股社會貢獻值等指標;三是我國的ESG評級體系包括風險與收益兩個因素,二者相互影響,是一種較為成熟和專業的評級體系。在兼顧ESG相關風險的同時,也關注企業在改善風險方面的投入和效果。

ESG的現實意義
ESG的現實意義體現在ESG實踐和ESG投資兩個方面。
ESG實踐針對企業自身在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改變。企業作為實體經濟主體,其經營活動可以通過降低碳排放、綠色經營、踐行社會責任和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來實現企業利益和社會利益的融合發展。近年來,眾多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環保違規、社會責任等問題而被點名或處罰,本質上是對ESG理念的忽視,導致企業自身缺乏管理理性和決策理性。將ESG的發展理念融入企業規劃并構建ESG組織管理體系,可以幫助企業在立足自身高質量發展的同時,滿足各方利益相關者的期望與要求;在企業制度創新、治理結構、風險管理以及決策流程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ESG投資是將ESG相關因素納入投資研究實踐中,在基于傳統財務分析的基礎上,通過E、S、G三個維度考察企業中長期發展潛力。ESG作為衡量可持續經營能力的綜合指標,可為金融機構在優質項目篩選、投資產品設計等方面提供參考依據。金融投資機構作為投資主體,可以通過豐富ESG投資,滿足實體經濟主體在可持續經營中的融資需求,實現實體經濟與金融機構在ESG中的良性互動。未來,ESG投資是一個更大、更長、更具有基礎意義的賽道,ESG投資不僅對于投資有助益,更能夠促進資本功能深化,逐漸成為全球投資發展的趨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