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8月份,國家監督市場管理總局和國家煙草專賣局就發布了關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但據央視記者在幾家網購平臺搜索“電子煙”時發現,有的電子煙品牌雖然標注了未成年人禁止使用,但基本都是在很不顯眼的位置,有的電子煙甚至都沒有有害健康的相關標志或類似提醒。
在購買電子煙產品時,身份驗證這一環節也并沒有得到商家的重視。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嘗試購買電子煙的過程中,并未見任何針對未成人的提示,商家也并未對購買者年齡有審核環節。
報道還指出,歐盟CE認證、國家質量檢測等所謂的資質宣傳,也在電子煙市場頗為常見,而這種宣傳存在有一定的誤導性。“這些資質是針對電子煙的煙具、電池還是對電子煙的風險認證?這是我們不清楚的,這兩個概念是完全不同的,根據我的了解,對電子煙的健康風險評估目前肯定是不全面的”胡清源說到。
據美國CDC最新發布的數據顯示,目前全美與電子煙相關肺病的病例已超過1000例,共造成33多人死亡。從全球范圍來看,印度、菲律賓、越南,新加坡等國家都發布了嚴格的電子煙禁令,而歐洲國家大多將電子煙作為煙草類或醫療類進行監管,不少國家禁止和限制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并對電子煙的購買年齡進行限制。也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開始禁止或者嚴格監管電子煙中調味劑的使用。

電子煙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合規問題
大多數霧化電子煙煙彈的核心成分為尼古丁。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3015版)》,危險化學品分為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其中劇毒化學品是指具有劇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學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學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還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學品。尼古丁(品名:(S)-3-(1-甲基吡咯烷-3-基)吡啶;別名:煙堿、1-甲基-3-(3-吡啶基)吡咯烷;CAS號:54-11-5)被《危險化學品目錄(3015版)》明確列為劇毒化學品。
我國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均實施嚴格管制。就危險化學品的銷售管制而言,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9]。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憑相應的許可證件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除前述以外的單位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取得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并且個人不得購買劇毒化學品(屬于劇毒化學品的農藥除外)[10]。
我們注意到,在五輪電子新三板掛牌程序的反饋意見中,主辦券商認為公司從煙液供應商采購的是已經高度稀釋的煙液,公司無需遵守關于劇毒化學品管理的相關制度。
五、總結和展望
傳統煙草行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的統計,3018年煙草行業實現稅利總額11556億元,上繳國家財政總額10000.8億元[11]。電子煙作為傳統煙草制品的競品,且目前稅負大大低于傳統煙草制品,電子煙市場份額的擴大意味著傳統煙草市場的萎縮和財政收入的縮水。
目前加熱不燃燒電子煙煙彈已經作為“新型卷煙”進行監管;遠期來看,將霧化電子煙煙彈比照傳統煙草制品進行監管有很強的政策驅動力。但對于電子煙硬件,預計仍將維持目前不作為煙草專賣品監管的立場,但不排除執行統一且更嚴格的質量標準,這對于維持電子煙硬件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并非利空。







